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

叛逆(三)


        叛逆(一)叛逆(二)
        我不確定我的父母親知不知道這件事,反正過沒多久我爸突然跑來問我,要不要買一台機車,我真是既驚又喜,當時候我怎麼回應已經忘了,只是後來他也沒跟我討論,就幫我買了一台白色的JOG50回來,Mark是平的不是浮雕的那款(當年最夯的車款就是JOG跟Dio)。到現在那輛車還是我家的人在騎,只是換了主人。那時候一開始怕被偷,沒有騎到一定的公里數之前,我還是繼續騎著腳踏車去停在車站。

等到差不多可以騎去車站了,車頭鎖、大鎖、碟煞鎖統統都來,還是很擔心。有了自己的機車之後,同學之間都會開始慫恿,週末啦!出去玩啦!沒有機車就很難約得動,於是只要禮拜六(當年還沒有週休二日),就一定騎機車直奔學校(大約四十分鐘)。躲警察、躲教官,同學還是照騎不誤。當時候有一位女同學,到現在我們還有在聯絡,前幾篇有提到十年好友,其中一個就是她,如今早已嫁到台北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當時候因為我們倆住得近,週末就想說不要浪費油錢,畢竟學生是很窮的,所以就經常共乘一台摩托車去學校,就因為這樣班上開始傳著我們的謠言,到底別人怎麼說我不曉得,是我另一位十年好友告訴我,我才知道。幸運的是,我們並沒有因為這樣就刻意冷淡,照樣我們的友誼,如今每個月只要他從台北回來,大家就會一起去聚餐。
        騎車上學也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幸運。在我高二那年的寒假,因為丙級證照(傳統機械製圖)已經拿到,老師希望有意願繼續考乙級的同學,能在寒假到學校練習,我當然也是其中一個,於是一大群同學每天都是機車直奔學校,然後一群人下課再一起回台南,大概持續了兩個禮拜吧,在某一次下課回家途中,我們都是一個載一個,騎比較快的同學跟我們離了大約一公里左右,就在我們還說說笑笑悠閒回家的途中,發現前面的同學全部停在路邊,有一位同學被其他同學們圍著,痛苦的蹲在地上,雙手抱著頭;我們直覺狀況不妙,他完全沒有外傷,當時候我們一點經驗也沒有,只有幾位同學陪著他去一般診所就醫,然後就回家了。
        隔天禮拜天休息,我和另外兩位同學約好到其中一位家裡去,才剛到同學家,他的母親就告訴我們,老師打電話來要我們明天不用去學校了,原因是有一位同學過世了!我們三個當場愣住,覺得不可思議,還在猜是誰,可是猜也不用猜,就是前一天車禍的那位同學。他是被載的人, 那年還沒實施戴安全帽的措施,我們最後看到他在車上的畫面,一手插口袋,一手拿著當時最夯的漫畫《灌籃高手》在看。其餘細節就不再敘述,那是所有同學跟老師家長當時心裡的最痛,老師原本的美意被抹煞,家長的期望遭抹滅,全都是因為我們一時的"叛逆"造成無法彌補的缺口!(另一個教育:沒有外傷才是最恐怖的,表示可能有內出血,一旦瘀血無法清楚或免強清除,不是植物人就是一命嗚呼!)
        這些"叛逆"若就我個人來講,都算不上什麼豐功偉業,既不值得炫耀,也沒什麼需要被強烈批判。可是當人長大了,越來越知道社會現實的一面,看過的事物越來越多,就越瞭解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,或者該成為什麼樣的人。我很喜歡羅蘭夫人的一句話:我認識的人越多,我越欣賞狗。這是一種智性,也是一種深度的展現。不過另一方面來講,別說自己認識的人不如狗,說不定我們在別人眼中,同樣不如一條狗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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